平面光伏電池板標準 UL1703 ISBN 0-7629-0760-6


UL1703 ISBN 0-7629-0760-6
平 面 光 伏 電 池 板
美國保險商實驗所(UL) 333 Pfingsten Road Northbrook,IL 60062-2096
平面光伏電池板的UL安全標準——UL1703
2002年3月15日 ,第三版。
修正:這一標準包含2004年6月30號的修訂內
總的概要:
以下修訂的發行依照2003年10月15日1703號的公告并將眾多要求進行了整合。
表格18.1中試驗參考的糾正
UL 安全標準是基于標準通用標記語言(SMGL)發展和修改的。SMGL是1986年正式承認的一個國際標準規范(ISO8879),它是一種用標記來描述文檔資料的通用語言,主要用來描述文獻的邏輯和物理類結構,而不僅僅是描述文獻表面文字的含義。由于UL使用了新的電子出版系統,使得格式或版式有些差別,所以請注意增加的頁數有可能會因為重新變換了現有標準的內容及標準的格式而包含在修訂頁當中。
標準中有變化的內容都在頁邊空白處用垂直線做了標記。在要求中改變的內容在頁邊用垂直線作了記號,并標注了有效日期,這一日期指的是出版或者變化的要求生效的時間。
ZUI新的以及修訂的條件(要求)與2003年10月15日,2004年6月18日在這一方面的UL公告是完全一致的。
在扉頁(**頁)中已經表明,這一UL安全標準是美國國家標準。在**頁中明確標出了注意事項,注意事項中概述了經核準后可保留這一ANSI/UL標準的一些手續。
UL標準的前言將不在放在標準當中。對于標準中與一些條件、要求應用的相關信息在ZUI新UL前言中,前言可以在UL標準信息網中查到。網址是:http://ulstandardsinfonet.ul.com/ulforeword.HTMl。
在NorthBrook辦公室,掌控這一標準的是正式的文件,因為這涉及到:UL的服務,關于產品及產品服務需依從正式文件方面,或者有關這一標準精確性方面的問題。
UL安全標準版權所有。任何復制拷貝,包括磁碟銷售以及磁碟標準文件以任何形式轉換都將不允許。所有UL標準的版權、所有權以及相關權利UL一家擁有。
版權所有。未經UL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復制,也不允許存儲在檢索系統當中,不允許以任何方法、任何形式如電子影印,影印,錄制或其他方式進行傳播。
UL安全標準的修訂會時不時的出版發行。只有整合了絕大多數已經采用了的修改內容之后, UL安全標準才會發行使用。
UL提供的現有這一標準,不承擔任何形式的擔保(或者明確說明的或者暗示的,包括暗示應用中的商品的規格或適用性,但不僅僅局限于這些)。
即使UL或者是經UL授權的代理商考慮到了一些損害的可能性,然而任何特殊的、偶然的、有原因的、間接的、或是相似的損害UL都不會承擔任何責任,包括利潤的損失、儲蓄的丟失、數據的丟失;由于沒有能力去使用標準以及超出標準使用范圍而造成的任何其他損害,UL也不承擔責任。不管任何形式的要求,UL決不會承擔任何超出支付給這一標準的損害。
對有關電子版本標準的支援的要求,UL將盡力答復。但是,UL只提供基本的、合理的支援的服務,并且UL不可能會解決所有的支援請求。只有當在一些環境及系統中準備要應用這些標準時,UL才會支援這些標準的電子版本。UL支持的政策有時會進行改變而且不會發出告示。
在未經公告的情況下。UL有權改變標準的版式、表達方式、文件類型及形式、交付方式及形式。對標準的印刷以及電子版本,UL也有權改變上述內容。
UL安全標準電子版購買方應同意保護好文檔、賠償責任,并且保證對UL不會造成損害以及承擔任何購買者在自己電腦上保存標準過程中出現的任何錯誤或是偏離的介紹造成的損失,費用,債務、傷害、請求、審判(包括合理的律師的費用)等責任。
如果購買的是供單一使用者的電子版標準,這一標準的復制文件可以存儲在個人電腦的硬盤上,或是專門的局域網文件服務中?;蛘叽嬖诙嗳耸褂秒娔X的一個永久存儲設備當中,并且保證每次只有一個人可以調用該標準,即不可使多人同時使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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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版本提供在線的使用服務,比如查看標準中的要求,引導單詞的搜尋等等。每個個人使用的電子版本可以復印一份。每個經授權的使用者,在使用多人使用的電子版本時,可以復印一份。由于UL使用的電腦、軟件、打印機與電子版本購買者的之間存有差別,購買方得到的復印版本就可能和在線或打印的內容不完全一致。
已經購買UL標準的組織,其里面的員工,相關他們事務范圍內或是作為內部他們在實踐中要使用的那部分標準文件可以復制。
在這一標準中,除了一些在其后面標注了以后生效日期的章節,段落,表格,圖以及標準中其他部分外,標準中的條件、要求現在已經生效。那些事先經修改和在將來生效的條件、要求的正文放在標準之后,并且在正文上標注了“替代要求”。
在標準中的部分內容生效日期之前時,除非使用者要求按照現有的要求來鑒定產品,提交的新的產品將按照這一標準中的要求、條件和那些將來生效的要求及條件來進行鑒定。然而,一旦使用者建立了這種觀念,那么需要注意到:從生效日期之后,遵從這一標準要求,需要在以后的產品清單及隨后的服務當中把這一標準作為一個條件。理解了這些之后將意味著要在產品清單及售后服務中簽名。
版權所有,2004年,美國保險商實驗所。
這一標準包括的頁數及日期如下目錄:
Page
1-3……………………………………………………………………2004年6月30
4-5……………………………………………………………………2002年3月15
6………………………………………………………………………2004年6月30
7……………………………………………………………………….2003年10月1
8-11……………………………………………………………………2002年3月15
12………………………………………………………………………2003年10月1
13-14……………………………………………………………………2002年3月15
15-16……………………………………………………………………2003年10月1
17-19……………………………………………………………………2002年3月15
20-23……………………………………………………………………2003年10月1
24-26……………………………………………………………………2004年6月30
27-28……………………………………………………………………2003年10月1
29-35……………………………………………………………………2002年3月15
36-38……………………………………………………………………2003年10月1
39-41……………………………………………………………………2002年3月15
42-44……………………………………………………………………2003年10月1
45-46…………………………………………………………………….2002年3月15
47……………………………………………………………………… 2003年10月1
48-68……………………………………………………………………2002年3月15
SA1-SA2………………………………………………………………..2002年3月15
A1-A2…………………………………………………………………...2002年3月15
CRGT-CRG4……………………………………………………………2002年3月15
(上面頁碼為原英文標準中的頁碼)
2002年3月15
(標題頁重版:2004年6月30) ANSI/UL 1703-2004
UL 1703
平 面 光 伏 模 塊 及 平 板 標準
**版——1986年8月
第二版——1993年5月
第三版
2002年3月15
2004年6月30左右將ANSI/UL1703稱為美國國家標準。正式的ANSI標準不包括封面,傳送頁,標題頁,前言或者加拿大要求比較的指導(the Canadian Requirements Comparison Guide)。
這一ANSI/UL安全標準包括2004年6月30日的修訂內容,而且還在不斷的修改完善之中,這就是為什么每一次修訂在出版發行之前都要得到ANSI的正式認可。如果對標準中的任何修訂部分有意見或者建議的話,可以隨時提交給UL。書面意見可以寄到以下地址:the UL-Northbrook Standards Department,333 Pfingsten Road,Northbrook,IL 60062.
標準修訂部分的發行將在修訂或者增加頁中,并標有它們的發行日期。只有當UL標準整合了ZUI近采用的絕大部分修訂內容,這一標準才會發行通用。所有的修訂在傳送通知中詳細說明,并在通知中有ZUI近的一組修訂頁。
ISBN 0-7629-0760-6
版權所有,1986,2004年。美國保險商實驗所
目 錄
引 言
1 范圍
2術語表
3計量單位
4構件(組成部分)
5參考
結構(構造)
6概要
7聚合物材料
8載流部分和內部導線
9電線(電纜)
10連接方式
11接地
12間隔
13導線間隔
13.1概要
13.2金屬導線間隔
13.3非金屬導線間隔
14耐腐蝕性能
15非絕緣導電部分的接觸性
16耐火性能
17上蓋板(上表層)
性能
18概要
19溫度測試
20電壓、電流、功率測試
21漏電(流)試驗
22拉力實驗
23壓力實驗
24剪切實驗
25焊(接)線電阻測試
26絕緣體(介質)耐(電)壓實驗
27濕絕緣電阻實驗
28反向電流過載實驗
29接線端扭曲實驗
30撞擊實驗
31耐火實驗
31.1火焰蔓延實驗
31.2 燃燒烙印實驗
32概要
33噴淋實驗
34加速老化實驗
35溫度循環實驗
36濕度實驗
37大氣腐蝕試驗
37.1鹽水噴霧試驗
37.2潮濕的二氧化硫/二氧化碳
38金屬鍍層厚度的測試
39耐熱性測試
39.1概要
39.2電池的挑選和使用儀器
39.3侵入方法
39.4非侵入方法
39.5電池挑選的理論和方法
39.6熱點測試水平的選擇
39.7 A類電池(高分流電阻)
39.8 B類電池(低分流電阻)
39.9實驗的施行
40電弧實驗
40.1概要
40.2方法A
40.3方法B
40.4方法A和B
40.5方法C
40.6所有方法
41機械荷載試驗
42 導線間隔安全性測試
生產線測試
43工廠絕緣體(介質)耐(電)壓實驗
44工廠電壓、電流、功率測試
45接地阻抗測試
額定值
46詳細資料
標記
47詳細資料
48安裝和裝置說明
補充 SA-樣品生產線實驗
SA1 范圍
SA2 樣品尺寸
SA3工廠電壓、電流、功率測量實驗
附錄 A
構件標準
加拿大要求的比較指導,CRG 1703
平面光伏電池板的UL和加拿大標準
引言
1范圍
1.1標準中的要求適用于安裝在建筑物或與建筑物連為一體的平面光伏電池板,也適用于獨立應用的太陽能電池平板。
1.2要求適用于在電壓小于等于1000伏的系統中應用的光伏電池板。
1.3要求還適用于連接在或是裝置在光伏電池板上的設備部分。
1.4要求不適用于以下部分:
a)從組件中獲得電壓、電流的輸出設備,比如變極器和電池;
b)任何追蹤機制;
c)在強光照射下應用的電池組件;
d)光學集中器;
e)光電熱結合應用的模塊及面板。
1.5 2003年10月1日刪除
2術語表
2.1為方便應用這一標準,在標準中使用了以下幾個定義。
2.2大氣質量-AIR MASS(AM),它是一無量綱的量,是一個比值:
a)太陽光線穿過地球大氣的實際路徑比上
b)太陽光線在天頂角(垂直)方向時穿過大氣接觸海平面的路徑。
AM=secθz
θz為天頂線和光線入射間的夾角。
2.3排列:一種用框架、基礎、跟蹤、熱量控制等來組裝電池板使之成為直流電源的個體。
2.4阻斷二級管:一種用來阻斷反向電流進入光伏電路的二極管。
2.5旁路二極管:一種用來連接一個或多個電池、模塊、或者平板的二極管,它能允許通過電池、模塊、或者平板的迂回電流。
2.6電池:暴露在陽光下能產生電能的一種ZUI基本的光電裝置或設備。
2.7電擊:如果裝置或設備上的部位與地面或是其他部位間的電壓大于30V(直流電壓),并且泄漏的電流超出表格21.1當中的數值時,那么這種危險的電擊就有可能存在。
2.8密封劑:一種用來封裝電池和電池組合器件的透明絕緣材料。
2.9連接器:一種在模塊內部用來傳導電池間電流的裝置。
2.10ZUI大功率(Pmax):在標準條件(STC)下,模塊電壓-電流曲線上電壓和電流都ZUI大時的點。
2.11系統ZUI大電壓:一個系統內,系列連接在一起的ZUI大數目的電池板的ZUI大的開路電壓總和。
2.12鍍金(屬):電池表面鍍上的一種導電金屬。
2.13電池板:太陽能電池(電池周圍的保護為ZUI少)和其他輔助部分平面裝配起來用以產生直流電源的一個組件。電池板的承重結構為上(表)層或者底(表)層,并且要遵從:
a)上表層為透明材料形成的模塊的ZUI上面的外表面層(對著光源的一層)。如果這一層還承擔負重的話,則它還要組成一個承重結構。
b)底層是材料形成底模塊后面(底面)一層。如果這一層還承擔負重的話,則它還要是一個可以承重的結構。
2.14電池額定工作溫度(NOCT):均衡時電池的結溫(電池工作條件為: 80mW/cm2,周圍空氣溫度為20℃,從模塊一端到另一端的風速為1m/s,電壓開路,安裝方法依照19.6和19.7。)
2.15面板(平板):一種用來將模塊緊密組合、連接、裝配在一起的個體。
2.16反向電流:與一般普通的光伏照明電池板產生的電流方向相反的電流。
2.17標準試驗條件(STC)-試驗條件包括以下幾點:
a)100mW/cm2
b)大氣質量1.5
c)電池溫度為25℃.
2.18一概(無條件)模塊或樣品:事先未經測試或暴露在環境下的模塊或樣品。
3計量單位
3.1圓括號外的數值是標準的要求、條件。括號內的數值是解釋性或是近似的一些信息。
4部件(組成部分)
4.1除了4.2中說明的之外,標準中所含概的產品的組成部分需滿足標準中的要求。在本標準中,產品中通常有的一般組成部件的一些要求可以查看附錄A中的標準清單。
4.2組成部件不需要符合以下指定的要求:
a)對這一標準來說,部件具有的特性沒有體現在部件的應用當中。
b)被這一標準要求取替的要求。
4.3組成部件應該根據它在應用的環境下的額定值來應用。
4.4一些在構造特征上不完善或者限定了性能的特殊的組成部件,這些部件是設計應用于特定的限制條件下的,比如不超過限定的某一溫度。那么這些部件應該在這些特定的條件下使用。
5參考
5.1本標準要求中出現的參考規則或標準,未標明參考日期的應當被理解為是參考了這一規則或標準的ZUI新版本。
結構(構造)
6概要
6.1模塊在從工廠裝貨運走時,應該完全組裝好。平板也一樣,當如果在裝配平板過程中,沒有可能使部件不符合這一標準要求的因素,則也可以提供平板的組件。
例外:在工廠時,集合(合成)的部分不需要連接于(附在)模塊上
6.2電池板的裝配螺栓、螺釘或者其他部分不能用于整體裝置與支撐面或者框架的定位。
6.3電池板組成的裝配,裝配中應該不需要更換當中的電池板(除非安裝說明書中有特定詳細的說明,指出了必要的變更安裝的修正)。如果電池板在組件的安裝和工作時和另一電池板必須具有一定的關系時(比如,允許連接器緊密配合),那么電池板的構造應使得它能以正確的方式合并到組件中并且不需要進行更換(變更)。
6.4在安裝的過程中,產品的結構(構造)應該是這樣的——即不需要改變或移動用來減少以下可能性的任何覆蓋、阻礙、絕緣或者護罩部分:
減少的可能性是:
a)超出的溫度
b)無意中接觸到包含有電擊危險的部分
除外:考慮到接線的要求,包含有電擊危險的導線間隔的覆蓋層可能被移動。
6.5如果部件在松動或轉動時有導致電擊、火災發生的危險性或是可能傷害到他人安全,那么應該避免松動或轉動這一部分。
6.6部件表面的摩擦必不意味著能抑制部件的轉動或是松動,鎖緊墊圈卻極可能達到抑制部件的轉動或是松動這一目的。
6.7 構造中有的部分可調整或者可以移動,它們有可能無意地發生變化。如果任何的這類變化有可能導致火災、電擊或是其他危害人生安全事件的發生,那么這一部分應該有鎖定裝置,以避免這類變化。
6.8產品在使用的時候,金屬部分有可能處在雨天或者潮濕的場所下。那么在使用過程中,金屬部分應該不會惡化致使產品不符合這一標準的要求。
6.9光伏電池板的邊緣,角,發射端應該做到盡量降低其危險性,即盡量避免傷害到他人安全。
6.10任何時候對6.9中的要求,仲裁的測量都是有必要的。以確定6.9中提及的部分是否鋒利到有傷害到他人的可能性。測試的方法可以使用:確定設備邊緣銳利的標準(the Standard for Determination of Sharpness of Edges on Equipment ,UL1439)。
7.聚合物材料
7.1 作為會受到火或電沖擊情況下的封裝用聚合物材料,它需滿足由電子器件評估——UL 746C中聚合物材料使用標準所提出的使用要求,包括:
a)易燃性,
b)紫外照射
c)暴露在水中并沉浸
d)專線引燃(HWI)
例外:在UL 746C 標準中給出的自燃性測試不適用于上蓋板和底層,這些材料必須服從7.4所提出的要求。
7.2 作為會受到火或電沖擊的支撐或絕緣用聚合物材料,它需滿足如下要求:
a)對應用于器械或設備組件的塑料材料進行易燃性測試時,所用聚合材料的測試結果應屬于UL94標準所規定的HB,V-2,V-1或V-0這幾類。
b)滿足下述標準中所規定的大電流弧光放電引燃表現等級系列中的ZUI低要求:
自燃等級 |
大電流弧光放電引燃表現等級 |
HB |
1 |
V-2 |
2 |
V-1 |
2 |
V-0 |
3 |
c)當體系的電壓等于或低于600V時,所用材料應當有UL 746A中關于聚合材料短期性能評估標準所規定的相當于2或更好的表現等級(PLC)。
d) 當體系的電壓等于601—1000V時,材料在2.5千伏下使用一個小時后,應具有一個傾斜平臺狀的評價曲線(ASTM D2302)。
e)材料抗紫外性能須滿足UL 746C中聚合物材料使用標準所規定的材料抗紫外性能要求。當產品在正常操作情況下聚合材料仍要暴露在陽光之下時,產品直接暴露于陽光下,或在玻璃或者其他透明介質保護下的暴露,在對其進行紫外測試時,都要相應地使用具有等價削弱作用的媒介對聚合材料進行保護。
例外:處于底座與上蓋板之間的封裝材料則不需要滿足這一要求。
7.3 為了達到UL 746B中,關于聚合材料長期性能評估標準所規定的在溫度不低于90℃(194F)情況下的使用要求,聚合物底座及上蓋板應該有一個熱指標,包括電方面和機械方面。另外,所得的聚合物的熱指標應超過材料工作時所測得的溫度20℃(36F)及以上。其他的聚合物材料也一樣需要一個熱指標(電方面及機械方面),且這個熱指標應超過材料工作時所測得的溫度至少20℃。而測得的材料工作時的溫度則為19章中所講的開路模式下的溫度測試結果,或者是短路模式下的測試結果,具體則以溫度高的為準。
7.4 用于組件外封裝或操作面板聚合材料所需滿足的要求如下
a)將應用于多組件或者多操作面板體系,或
b)暴露在外面的面積大于10ft2(0.93m2)或某一維方向上長度大于6ft(1.83m)
在用ASTM E162—2001中規定的使用輻射熱源進行材料表面易燃性測試標準方法進行測試時,材料的火焰蔓延系數應小于等于100。
例外NO.1:用作小塊遮板或接線盒的外封裝材料時,聚合物的火焰蔓延系數則不要求低于或等于100。
例外NO.2:聚合物在用作電池板的外封裝材料時,在滿足條件16.1的同時就已經滿足了這一條件。
7.5 聚合材料用作爐壁或者襯里材料時,本身就在導電部分同有金屬接觸部分或其他具有不同電勢的非絕緣導電部分提供了絕緣作用,但這種應用要求選用合適的材料,并且要求材料應有足夠的厚度。爐壁或者襯里用聚合材料需很好地安裝,并且安裝不會對這種應用所需達到的ZUI低性能要求產生某種程度的副作用。
8 載流部分及內部導線
8.1 載流部分及導線需要有足夠的機械強度并能承受必需的載流量。
8.2 載流部分應由銀、銅基合金、不銹鋼、鋁或適用的其他材料組成。
8.3 應用于組件以及面板中的導線應該絕緣,并能達到目的要求。并且在設備不同所引起的溫度、電壓及其他條件改變的情況下,導線也應進行相應地調整,以期達到需求。
8.4 接頭處需要提供一個與導線間絕緣情況等價的絕緣環境。
8.5 連接處和結合部位必須達到機械安全需求,并能在提供金屬接觸的同時保證結合處及接線柱不產生變形。封裝系統上的導線與金屬鍍層的焊接點要求考慮焊接頭的機械強度。
8.6 非絕緣的導電部分,包括電極柱,應該通過某種方法使它固定在支撐底座上,而不應該僅僅通過摩擦力固定。因為這樣可以避免電極柱倒坍或者產生位置的滑移。如果上述現象產生,將會使得間距減少,從而不滿足表12.1和12.2所提的要求。
8.7 需提供一個降低形變的措施,這樣的話,導線由于拉力作用將形成與底座的連接。否則,其他的處理措施,包括使用軟導線等,將不能完成電池板內部的導通。
8.8 電池板中的導線需要進行固定,這樣的話,在完成產品的組裝時,導線將不會直接暴露在陽光下而產生老化效應。
例外:抗陽光照射的導線則不需要類似上述的安裝。
9 電線(電纜)
9.1 電線(電纜)的外包裹應該光滑,沒有銳邊,毛刺或其他有損絕緣及導電性能的東西。
10 連接方式
10.1 在10.2—10.10中,導線連接要求在產品組裝完成時,內部的固定導線必須事先連接好。連接方式或許為密閉導線排布,或導線外部連接或其他適應應用的連接方式。
10.2 一個電池板必須至少能適應一種國際電器規范,NFPA70中描述的電路系統。
10.3 一個電池板需提供接線柱、接頭,或導線來與負載電路中的載流導體形成連接。
10.4 電池板中的電路應該滿足這樣一個固定要求,當產品的組裝完成后,電線將不會直接暴露在陽光直照下而產生老化。
例外:需要在陽光直射下工作的導線連接則不需要采取上述安裝。
10.5 載流導體與底座相連接的導線不應小于NO.18AWG(5.3mm2),并且導線的絕緣層厚度不應小于1/32in(0.8mm)。
10.6 在與底座完成連接后,導線的剩余長度至少不應短于6in(152mm)。
10.7 固定導線的螺釘或完成導線連接的螺栓及螺帽的大小不應大于NO.10AWG(5.3mm2),并應該服從下述標準。
a)螺紋螺釘或螺栓應該由不含鐵的材料構成,不銹鋼,或電鍍鋼都適于這種應用。每英寸的螺紋數不應多于32,并且在用做NO.10或NO.12AWG(5.3或3.3mm2)的導線接線柱時,螺紋大小不能小于NO.8。螺紋螺釘或螺栓及螺帽型接線柱應提供一個向上的掛線片,或凹陷的環形墊圈,一個攔柵,或者是其他能起類似作用的部件來將導線固定在適當的位置。用作NO.12AWG或者更細的導線的螺紋螺釘,其頭部的ZUI小直徑應為0.275in(7.0mm)。而用作NO.10AWG導線的接線柱時,其頭部的ZUI小直徑應為0.327in(8.3mm)。
b)掛線板
1)不含鐵的金屬
2)不少于兩個完整螺紋,并且
3)由金屬制成,在用于NO.10AWG或NO.12AWG導線的接線柱時,厚度不小于0.050in(1.27mm);在用于NO.14AWG更細的導線的接線柱時,厚度不應小于0.030in(0.76mm)。非沖壓金屬通過沖孔得到螺紋螺釘,掛片的厚度不應小于螺紋間的距離。
10.8對于用在組件和電池板導線輸出端的連接器只需遵循以下規定:
a) UL 1977 用于數據傳輸、信號、控制和電源應用的連接器零部件的標準
b) 溫度循環測試,第35部分,不包括導線間隔安全性測試和接下來的濕絕緣電阻測試。
c) 濕度測試,第36部分,不包括導線間隔安全性測試和接下來的濕絕緣電阻測試。
2003年10月1日修訂10.8
10.9 可分離的多極連接器被兩極分開。如果兩個或更多可分離的連接器被提供,它們應該被設置或排列,使得一個配偶連接器將不能和其他的配合,反之亦然,如果那樣的配合是一個不恰當的連接。
10.10 為了使連接器連接到一個接地部分,這個接地部分應該是ZUI先做好的,并且是在ZUI后打斷與配偶連接器的接觸。
11 連接和固定
11.1 組件和電池板應該有讓所有可接觸的傳導部分被固定的一種方法。這種固定方法,應該依照在連接方式上可適用的要求來做,第10部分。這種固定方法應該與在正常使用中可接觸的組件或電池板的每個傳導部分相結合。這種固定方法應該在安裝說明書中有很詳細的描述。參考安裝和裝配說明書,第48部分。
例外:當這這種固定方式是一個組件或電池板支座的組成部分,用于連接一排列的構件,組件或電池板的固定方式不需依照在連接方式上的要求而做,第10部分。
11.2 一個組件或電池板的日常維護不應該使連接線路折斷和打亂。一個螺栓、螺母或者別的在電池板內部被用于連接目的的零件不應該用來使完整的裝置定位到框架或制成表面。
11.3 這種連接應該用一種正確的方式,就像夾緊,鉚釘固定,螺栓固定,或者螺絲擰緊連接,或者焊接,低溫焊接(見11.5)或者銅焊接。這種焊接連接應該穿透絕緣涂層,比如油漆或者釉瓷。
11.4 一個螺栓或螺絲連接在螺絲頭下組合成一個星型墊圈或者適用于穿透的絕緣涂層的一個鋸齒狀的螺絲頭也是可以的。如果這種連接方式依靠螺絲的螺紋,那么兩個或者更多的螺絲或者一個單獨螺絲的兩個全螺紋應該與金屬嚙合。
11.5 所有在連接線路的接頭部位應該(機械地)緊密,而不是依賴于低溫焊接。
11.6 一個單獨的連接導線或焊帶應該遵從以下:
a)銅,銅合金或者作為一個電導體可以接受的其他材料。
b)可以防止機械的損壞,
c)不要依靠一個可移動的扣件來實現固定連接的目的,除非這個連接導體在扣件的移動和移位之后的變動可以被忽略。
11.7 在連接(接地)通路中,一個含鐵的金屬零件應該被保護,使得不被金屬性和或非金屬涂層腐蝕,比如油漆,鍍鋅層,電鍍層。沒有涂層的不銹鋼是可接受的。
11.8 一個金屬-金屬的多層支撐物,銷型鉸鏈被認為是一個可接受的連接方式。
11.9電池板的接線端(舉個例子,一個螺旋螺絲,一個壓力導線連接器,或者一個柱頭螺栓螺母的組合)用于作為一個接地導體的設備,那么這一接線端應該是可以辨認的,通過被標記成“G”“GR”“GROUND”,“GROUNDING”,或者應該有一個綠顏色的部分。其他的接線端不能用這種方式來鑒別。
11.10 如果一個標記是用來辨認一個設備的接地端,則它應該被定位在或者臨近接線端的地方,或者在電池板的接線端附近的一個接線圖表上。
11.11 如果一個綠色的部位被用于辨認設備接地端,則在設備接地端的安裝之中和之后,它應該很容易的被看見,并且綠色的接線端部分不應該被輕易的從接線端的剩余部分弄掉。
11.12 連接電池板與設備接地端導體的導線的表面的顏色為絕緣綠顏色,或者或黃綠相間斑紋。其他的導線是不能用這種方式來鑒別。
12 間隔
12.1 不等勢的非絕緣導電部分的間距和在一個帶電零件和一個可接觸的金屬零件之間的間距,不應該少于表12.1和12.2的指定的數值。
例外:組成部分的內在間隙間距不依照這些間距要求;組成部分的內在間隙間距應該按照組成部分的要求來確定。
12.2 在有和沒有導線連接到配線區域接線端,兩種情況下,測量在配線區域接線端的間隔。導線的連接與實際使用中一樣。如果接線端有適合的間距,并且如果產品沒有標記來限制它的使用,則電線要是一個比要求大的一個尺寸,否則,電線要是要求的尺寸。
12.3,表面被一0.33mm或更小的間隙分隔并互相接觸,目的在于判斷是否超出表面的間隔。
12.4 在表格12.1和12.2,相關的電壓是使用過程中,存在于電池板部位之間的ZUI大電壓。
12.5在一個帶電部分和一個容易接觸的金屬部分或不在相同電壓的非絕緣的帶電部分間的纖維的一個障礙物或襯墊的厚度不應該小于0.71mm。障礙物或襯墊應該被固定在適當的位置,而不應該影響一些必要的性質,使得這些性質降到應用時要求的ZUI小值。
13導線間隔
13.1 概要
13.1.1 導線間隔應該遵從13.1.1-13.3.4中指定的要求。
13.1.2電線分隔裝置的內部體積應該與表格13.1中描述的一致。每個用于安裝的導體,包括與組件或電池板連為一體的導體,這個體積都要計算。在按ZUI小必須體積估計出的間隔中,封閉尺寸不應該小于19.1mm。電線分隔裝置的內部體積應該用水來確定,測試的方法與金屬出線盒標準體積實驗(UL514A)一樣。
13.1.3 一個電線分隔裝置應該有對于具有電線管道或電纜的電線系統適應性的規定。
13.1.4 當組件或電池板裝運出廠的時候,一個電線分隔裝置不應該有超過1個的開口。帶有擰著的螺絲或倒著的螺絲的螺栓孔不被認為是開口。
13.1.5 墊圈和密封圈在加速老化過程中不應該超出惡化的界線,并且不能用在可能使它折曲的地方。參照加速老化實驗,第32部分。
13.1.6 通過粘合的方式固定在基座上的一個電線分隔裝置應該依照導線間隔安全性測試,第42部分。
13.2 金屬導線間隔
13.2.1如果是沒有鍍層時,一個片狀鐵的金屬導線間隔應該有一個厚度至少1.35mm厚度的間隔物,如果是有鍍鋅層的,則厚度要為1.42mm。
13.2.2 一個片狀鋁的金屬導線間隔應該有一個厚度至少1.59mm厚度的間隔物。
13.2.3一個鑄鐵,鋁,黃銅或青銅的金屬導線間隔應該有一個厚度至少2.4mm厚度的間隔物。
13.2.4在金屬導線間隔種的螺紋孔(用于連接金屬導線),應該用至少6.4mm厚的金屬進行加固,并且應該逐漸減小(除非有一個導線管終點擋板)。
13.2.5 如果用于線管連接的螺紋以同一種方式(攻螺紋于)處于間隔部分的一個孔,或者使用的是一個等同的結構,則金屬中的螺紋不應該少于3-1/2,也不能多于5,并且這種結構應該附上線管管套。
13.2.6 如果用于線管連接的螺紋不是以同一種方式處于(攻螺紋于)間隔部分的一個孔,在金屬中的螺紋不應該少于5,并且這里應該是一個光滑的,圓形的入口孔,可以保護導體(相當于提供了一個標準的線管管套)。這一光滑圓形的入口孔的直徑在金屬出線盒標準(UL 514A)指定的限制值之內。
13.2.7 處在金屬導線間隔部分的無螺紋開口要與硬金屬線管相適應,有足夠區域的一個平面(像在金屬出線盒標準UL514A標準中描述的一樣)。這樣的一個開口,在開口周圍處應該有管套和鎖緊墊圈進行配合。
13.3 非金屬導線間隔
13.3.1 在7.1提及到的關于聚合材料的考慮,適用于非金屬導線間隔。
13.3.2 與非金屬的管線相適合的非金屬導線間隔應該有:
a)一個或更多無螺紋的線管連接插孔(與非金屬導線間隔成為一體),要遵從UL514C中關于非金屬出線盒、沖刷式盒子和蓋子的標準。
b)一個線管連接插孔的一個或者更多有螺紋的和無螺紋的開口
c)遵從UL514C的一個或者更多的knockouts 。
13.3.3 參照13.3.2(B)所涉及到的,一個有螺紋開口的非金屬導線間隔的組件或電池板應該按照47.8做出記號。
13.3.4 在一個非金屬導線間隔里,非金屬線管的連接插孔應該提供一個正確的導線的終點擋板;并且插孔的直徑,盒子進線處的管道直徑,插孔深度,插孔的壁厚應該在UL514C中關于非金屬出線盒、嵌入式盒子和蓋子的標準的專用界限之內。
13.3.5 用于硬質非金屬線管的非金屬電線間隔中的定位口(knockout) 或者開口應該遵從UL514C中關于非金屬出線盒、嵌入式盒子和蓋子的標準的要求。
14 耐腐蝕性能
14.1 可能暴露在環境中,厚度為3.05mm或更厚的鐵片應該用下面提到的涂層中的一種做一個耐腐蝕處理。
a)熱浸電鍍鋼片指定鍍層為G60或A60(在鋼片的說明中,鍍鋅(電鍍)或通過熱浸鍍鋅合金(鋅鍍層退火處理)——美國材料實驗協會 A653/A653M-1)。在任何方位上都要有至少40%的鋅(基于ZUI小單個點測試,美國材料實驗協會說明的要求)。鋅鍍層的重量可以用任何一種方法確定,然而,一旦出現情況時,鍍層的重量應該按照美國材料實驗協會 ASTM A90-81在鐵或鋼上鍍鋅層的重量標準測試方法來確定。
b)鋅鍍層(不同于在熱浸電鍍鋼片的鍍層),在應用時,每個表面平均厚度不小于0.010mm,ZUI小的表面厚度為0.009mm。鍍層的厚度應該按照金屬鍍層厚度測試,第38部分。
c)在兩個表面上的有機或無機的鍍層保護系統(在形成后應用)。鍍層系統的評價結果應該證明它提供的保護至少等價于在14.1(a)中描述的鋅鍍層。參照聚合材料(第7部分)和大氣腐蝕測試(第37部分)。
d)所有方法的詳細說明在14.2。
2003年10月1號修訂14.1
14.2 可能被暴露在氣候中的有一個小于3.05mm的厚度的鋼片,應該用下面說的一種做抗腐蝕層。
a)熱浸電鍍鋼片,鍍層為G90(在鋼片的說明中,鍍鋅(電鍍)或通過熱浸鍍鋅合金(鋅鍍層退火處理)——美國材料實驗協會 A653/A653M-1)。在任何方位上都要有至少40%的鋅(基于ZUI小單個點測試,美國材料實驗協會說明的要求)。鋅鍍層的重量可以用任何一種方法確定,然而,無論什么情況,鍍層的重量應該按照美國材料實驗協會 ASTM A90-81在鐵或鋼上鍍鋅層的重量標準測試方法來確定。
b)鋅鍍層(不同于在熱浸電鍍鋼片上的鍍層),在應用時,每個表面平均厚度不小于0.015mm,ZUI小表面的厚度為0.014mm。鍍層的厚度應該按照金屬鍍層厚度實驗進行測量,第38部分。退火處理的鍍層還應遵從14.5和14.6。
c)在每一面上,鎘鍍層的厚度不能小于0.025mm。鍍層厚度的測量應該按照金屬鍍層厚度測試進行,第38部分。
d)鋅鍍層遵從14.1(a)或14.1(b),對著戶外的一層涂上油漆。這種鍍層系統應該遵從41.3。
e)在每一面上,鎘鍍層的厚度不能小于0.019mm,在每一面上都有一外層油漆涂層,或者在每一面上鎘鍍層的厚度不小于0.013mm,每一面上都有兩層油漆涂層。這種鎘鍍層厚度的測量應該按照金屬鍍層厚度測試進行,第38部分。
14.3 參照14.2(d)和14.2(e),鍍層系統的評價結果應該證明它提供的保護至少等價于在(G90)14.2(a)中描述的鋅鍍層。參照聚合材料(第7部分)和大氣腐蝕測試(第37部分)。
14.4參照14.1和14.2,當比較測試14.1(a)或14.2中電鍍的鋼片(沒有退火,擦拭或其他表面處理)和下述末道漆,并能證明它們提供了相當的保護時,別的末道漆,包括油漆,其他金屬末道漆,或兩者的結合可以被接受。參照大氣腐蝕測試,第37部分。
14.5在熱處理后,鋅鍍層在孔洞邊緣處彎曲或形成相似的形狀,或擠壓,或滾壓,如果這一彎曲或形狀可導致鍍鋅層的損壞,則應該在這一區域涂上一層漆。如果在一個特定的或成型部位的外表覆蓋部分鋅鍍層的剝落片或破裂片,發大25倍之后是明顯可見的,則這個鋅鍍層被認為已損壞。
14.6 簡易的修剪或切割的邊和沖孔不要求有額外的保護措施。
14.7作為產品的必須部分的鋼或鐵,但不是暴露在環境中的鐵或鋼,應該用電鍍或涂漆或涂瓷釉的方法來抵抗腐蝕。
14.8 作為產品的必須部分的鋁,不銹鋼,和非金屬材料在使用中可以沒有抗腐蝕的油漆或鍍層。
14.9 在這些項目里沒有明確提到的材料,應該單獨的進行評估。可能用于評估的有:聚合物材料(第7部分)的測試內容,大氣腐蝕測試(第37部分)的測試內容。
15非絕緣導電部分的可接觸性
15.1 組件或電池板的一個易接觸部分應該不包含有電擊的危險。
例外:當接觸到的部分,沒有被給予電壓時,不需要遵從該要求。
15.2 在確定一個部位是否被給予了電壓,組件或電池板應該評估以下內容:
a)沒有被連接
b)用暗示的或描述的可接受的方式連接。在這兩種情況下,組件或電池板處于15.4情況下,環境處于20.2描述的情況。
15.3 對于單個為連接產品的部位之間的電壓和電流,電壓要按照20.2來確定。對于產品組件部位之間的電壓和電流,電壓是ZUI大系統電壓,電流是可(利)用的電流。
15.4如果在一個完全裝配好的組件或電池板(有所有的蓋子)里,一個部位可能被15.1圖中所示的探針接觸到,則這一個部位認為是可接觸的。在這一要求中,蓋子(可以不用工具來移開的)要被移開。蓋子(用工具來移開的,用于通常維修,比如清潔、使用工具)也要被移開。
15.5 在15.1圖中所示的探針應該應用在開口允許的任何深度,并且在通過開口插入到有必要檢查的產品的任何位置的之前,之中和之后,可以旋轉或轉過一個角度。探針應該使用于各種可能的結構,并且如果有必要,這種結構應該在插入之后被改變。探針是用來判斷可接觸度的測量裝置,并不是作為一個判斷材料強度的裝置;因此,在正確確定可接觸性時,使用它的力的大小:為ZUI小必要的力的大小。
16 耐火性能
16.1 作為一個具體平臺的支腳,支架或直接裝配連接部位使用的電池板,或直接當作一個整體使用的電池板,在它作為等級A,B,C類蓋板時,并且有可能受到火的作用時,它需要滿足在進行上述使用時的耐火性能要求。當作為一個連接部件時,材料的耐火度要求將低于它作為蓋板材料時的耐火要求。耐火度要求由UL790中規定的蓋板材料的耐火性能測試標準所測得的結果決定,這在31部分的耐火測試中有詳細講述。
17 上蓋板(上表層)
17.1 電池板的上蓋板必須至少滿足以下的一個條件:
a)建筑物上玻璃材料性能規范和安全性實驗方法――ANSI Z97.1-1984中的要求;
b) 美國聯邦法規,Title 16 CPSC Part 1201——建筑上使用的玻璃材料安全標準中的要求;
c)沖擊實驗,第30部分。
性能
18概要
18.1 電性能實驗程序與第19部分中的溫度實驗,20部分的電壓、電流、功率的測試試驗和第39 部分中的耐熱性能測試的程序一樣。當測試時,應該使用以下測試程序 。
a)大氣質量AM1.5,37度的仰角 ,地面用太陽能光譜輻照度的標準表,ASTM G159-1998。
b)地面用太陽電池標準規范,ASTM E927-91。
c)地面用光伏模塊和用參照電池組成的排列的電性能測試的標準方法,ASTM E927-91.
d)晶體硅光伏設備的I-V特性的溫度和輻照度修正的程序;IEC891
e)光電設備,**部分:光伏電壓-電流特性測量,IEC904-1;
f)光電設備,第三部分:標準光譜輻照度數據,地面用太陽光伏器件的測量原理,IEC904-3。
18.2參考18.1中提到的實驗時,除了特定的光譜、空氣質量、溫度以及應用參考標準中的修正系數計算得到的數值之外,其他數據都應該在環境下測量得到。
18.3電池板樣品以及局部的、典型的樣品都應該進行表18.1中提及的試驗。表格18.1中的試驗僅僅是為了使用方面的有益性和便利。這不表明任何一個樣品都應該遵從表格18.1中的全部或部分測試結果(除了有特殊指明的之外)。除非樣品有特定的試驗結果要求,每一樣品應該進行每一項測試。
以下除外:系統斷路額定電壓小于30V以及短路額定電流小于8A的電池板只要求進行溫度、電壓電流測試、拉力測試、壓力測試、接線電阻測試、絕緣體(介質)耐(電)壓測試。
表18.1 模塊和面板性能 (待補充)
19 溫度測試
19.1當裝備在電源開路中應用的電池板達到熱平衡,反向電壓及短路電流造成局部區域的加熱(參照19.5)在任何部位都不能達到以下溫度:
a)點燃材料或其他成分;
b)導致表面,材料,或其他部分的溫度限制超出表格19.1中的數據,或是
c)導致產品任何部位發生可能影響到產品性能的蠕變、扭曲、松弛、碳化或相似的損害。
19.1A 參考19.1,當三次連續的溫度讀數顯示出沒有變化的時候,即達到了熱平衡。這三次溫度顯示數值應該在三次連貫的,經相同間隔時間后讀出。每次間隔的時間為10分鐘。每次測量還要考慮到風速和光譜輻照度的影響。
19.2 在電池板表面的周圍溫度為40℃,大氣質量AM1.5,輻照度為100mW/cm2,平均風速1m/s條件下,確定材料和部件的溫度。當環境溫度在10℃到55℃時,那么這時測得的材料和部件的溫度需要進行校正:小于40℃或者大于40℃時則要加上或者減去周圍溫度與40℃之間的差值。如果輻照度不同與100mW/cm2,那么則可以測得各種不同輻照度下的溫度,并根據這些溫度線性外推得到輻照度為100mW/cm2時的溫度。
19.3如果溫度實驗中遇到不符合要求的性能,且這些性能是在規定的限制試驗條件之下表現出來,那么這種表現出的性能應該得以重視。舉個例子:周圍環境的溫度在限制的允許范圍附近(10℃或者55℃),則試驗應該在標準條件附近下重做。
19.4電池板在斷路和短路情況下工作,共同來確定溫度的數值。
19.5為了覆蓋電池反向電壓工作時造成的局部熱效應,在進行短路電流情況下的溫度測試時,用0.18mm厚的黑色聚氯乙烯絕緣帶直接覆蓋在上表面,遮蓋住電池的一半,使得電池不完全被照射到。在實驗過程中,電池板連接成一系列,且沒有達到47.9指定標記容許程度的旁路二極管。測量被遮蓋電池和鄰近區域的溫度。
19.6按照提供的說明來進行電池板的安裝。如果說明書中沒有說明安裝的構造、空間等等,那么電池板的安裝按照19.8到19.10中的說明進行。
19.7參照19.8和19.9,安裝的形式(比如,支架,方向等等)取決于電池板的構造。如果安裝的類型不止一種的話,那么每一種安裝形式都要進行試驗,除非一種安裝形式能代表所有的安裝形式。
19.8直接應用與屋頂或者墻面的電池板要安置在用木頭、壓制木材、夾板制作的厚度為19mm厚的平臺之上(如圖19.1)。平臺對著試驗樣品的一面要涂上黑色的漆。平臺在各個方向的尺寸都要超出電池板0.6m。
19.9電池板用支架安置在屋頂、墻面、地面使用時,則電池板安裝在用2英寸×4英寸的木材結構上。兩個構件安置在電池板外界的邊緣,并且沿著電池板的ZUI長軸縱向進行調整。附加的構件安置沿著在電池板外界的邊緣,并且沿著電池板短軸的縱向進行調整。如果外部構件的短軸間的距離大于0.6m,則需要在電池板的中心線處在裝上一個構件??蚣馨踩匕仓迷?9.8中描述的平臺之上,且電池板的背面和平臺間的間隔距離位1.22m。構件對著測試樣品的一面涂上黑色的漆。
19.10安裝作為屋頂或者墻體的一部分的電池板在進行試驗時,安裝在19.8描述結構的一個平臺上,并用在各個方向上厚度為1英寸的木板將電池板包裹。木板的寬度要足以能覆蓋整體的外邊緣。(如圖19.3)。木板對著測試樣品的一面涂上黑色的漆。
19.11溫度是用熱電偶來進行測量的。暴露在光照下的熱電偶應該隔離這些光照的直接作用。熱電偶以正的熱力接點連接(接合)在要測試材料的表面。在適當位置安全接合熱電偶能獲得熱力接點。對于金屬表面,熱電偶與金屬的連接可能是銅焊、定位焊接、錫焊。熱電偶接合處用分接頭連至絕緣線或著木材的表面以確保接合處的安全。
19.12熱電偶由NO.30 AWG(0.05mm2)的鐵組成,并且使用的是銅鎳導線。當鐵和銅鎳熱電偶在實際中不實用時,可以使用其他類型的熱電偶——即在熱電偶溫度測量中,熱電偶初始標準公差表格描述的類型。(ANSI/ISA,MC96.1)
20電壓,電流,功率實驗
20.1在以下條件下,短路電流(Isc),額定電流(Ir),ZUI大功率(Pmax)和開路電壓(Voc)應該在額定值內的±10%(參考43.1和44.1(c))。
條件為:
a)標準試驗條件(STC)
b)對Ir和Pmax來說,還要在額定工作溫度(NOCT)之下。
20.2 15.3中說明的應用于接觸單個電池板活動部分的電壓,在斷路,輻照度100mW/cm2 ,AM1.5,電池溫度為負的20℃條件下確定。
21漏電(流)試驗
21.1電池板標記的ZUI大系統電壓大于30V時,則按21.2-21.7泄漏電流不大于表21.1中指定的數值。
21.2實驗在三個一概的(無條件的)電池板上進行,這些電池板已經噴淋實驗(31部分)、溫度循環實驗(33部分)、和濕度實驗(34部分)。三個一概的(無條件的)電池板的漏電試驗在模塊電池溫度為25±3℃下進行,然后在電池溫度為NOCT±2℃下進行。如果電池板是用于做噴淋實驗的,那么其中一塊電池板將用來做漏電實驗。
21.3泄漏電流指的是:當電池板連接到21.4和21.5中說明的電源時,所有可能通過可接觸部位間電流。
21.4直流電壓達到這樣一個水平——等于ZUI大的額定系統電壓。
21.5所有可接觸部位和表面都要進行漏電實驗。將無光照的電池板的正極和負極端連接在一起并連接到一直流電源上。電源的兩個接線端都要應用上,除非一個接線端可以同時代表兩個。泄漏電流的測量在表面和部位與電壓源其他端點間進行。泄漏電流的測量用21.7中描述的儀器。
21.6當測量絕緣表面的泄漏電流時,在表面上覆蓋上一層40cm×20cm可導金屬薄片。測量在薄片上進行。如果絕緣表面小于40cm×20cm,金屬薄片和這一表面大小一致。
21.7參照21.5,測量的儀器僅僅對直流電有響應,并且有500Ω的輸入阻抗。
22拉力實驗
22.1除了那些在安裝過程經過處理或是在電池板中的起到一些常規應用的之外,用于外部的導線或者電纜,或是終止于產品兩個末端之間的導線或者電纜應該能在結構的任何方向承受89N力的作用達1分鐘。并且不能對導線或電纜、連接的方式以電池板造成損害。
22.2不管連接器是直接還是通過配線連接到與之配對的連接器上,連接到與之配對的連接器上并且沒有導線間隔的可分離式的連接器,應該能在結構的任何方向承受89N力的作用達1分鐘。并且不能對連接器、電池板、裝配在電池板上的連接器造成損害或是影響到兩個配對連接器之間的拆離。
23壓力實驗
23.1電池板應用過程中,任何端點都應該能承受以下力的作用達1分鐘:
a)直徑12.7mm鋼棒施加的89N的力的作用,鋼棒末端的半徑為12.7mm。
b)直徑1.6mm的鋼棒施加的17.8N的力的作用,鋼棒末端的半徑為1.6mm。
電池板在以上過程中不能有造成火災、電擊、或者傷害到他人的危險。
23.2當可用的電流和電壓在“電弧實驗”區域時,如圖40.1,則部分間的電弧有可能存在。如果應用的探針,電池板的部位處在這樣的一個情況下時,則就要考慮到火災的危險性。
23.3以下情況時,有電擊存在的危險性:
a)應用探針連接的部分包含有電擊的危險;
b)由于探針的應用使得接觸到包含有電擊的危險的部分;
c)電池板包含有電擊的危險部分與接觸部分間的阻抗減少到不符合第21部分的漏電電流試驗要求。
23.4由于探針的應用,產品的部位重新被擱置或打破以致邊緣部位不符合6.9中關于邊緣鋒利的要求,那么導致傷害到他人的危險性就會存在。
24 剪切實驗
24.1模塊或者模板的上下表面應該能承受鋒利的物體在其上面滑過。并且不會造成2.7中描述的情況。
除外:玻璃表面不需要進行以上測試。
24.2電池板安放水平,測試的面朝上。將如圖24.1的測試工具放置在測試表面上一分鐘,然后以152.4±30.5mm/s的速度沿著表面劃過。
24.3當圖24.1工具上的刀刃接觸到2.7中描述的部分,或是接觸到由于放置刀刃在其表面上或當刀刃滑過表面時導致的可接觸到的部位時,2.7中描述的情形就會存在。
25焊(接)線電阻的測試
25.1按照25.2中的測量方法,接地線端或導線和任何可接觸的導電部分間的電阻不能大于0.1歐姆。
25.2電流大小為兩倍47.10中指定的保險絲額定安培,通過接地線端或導線和任何可導電部分。電阻用在接地線端或導線和電流注入位置處12.7mm范圍內的一點之間的電壓降來計算。
25.3如果在可接觸的金屬部位間所有的傳導路線需要進行不只一次的測量時,則每次測量之間需要間隔15分鐘的冷卻。
25.4以上測試項目在三個一概(無條件的)樣品中進行。
26絕緣體(介質)耐(電)壓試驗
26.1在活動部分和可接觸的導電部分以及活動部分和暴露的不導電的表面間的絕緣性和間距應該能承受兩倍于系統電壓加上1000V的直流電壓,并且兩部分間的漏電電流不能超過50uA。電壓施加于兩個電極之間。
除外:對于額定電壓小于等于30V的電池板系統,施加電壓為500V。
26.2以上規定電壓適用于所有導電部分和所有可接觸的部分。
26.3電壓以26.4中說明的穩定均勻的速率在5秒的時間里逐步升到試驗時所需的電壓,并維持這一電壓直到泄漏電流穩定的時間至少為1分鐘。試驗過程中觀察電池板,應該沒有產生電弧或者火花的征兆。
26.4參照26.3,測試電壓應該逐步平穩地升到測試電壓:
a)不會出現瞬時電壓超過規定的電壓ZUI大值的瞬時現象。
b)參照負荷,通過的電流容量不會造成測試設備的損害。
26.5測試要在三個一概(無條件的)樣品中進行。這些樣品事先要進行過噴淋實驗(第33部分),溫度循環實驗(第35部分),濕度實驗(第36部分),空氣腐蝕實驗(第37部分)。三個一概(無條件的)樣品既要在室溫下進行實驗,同時也要在短路情況時,溫度測試(39部分)中加熱的條件下進行實驗。
26.6當測試的是暴露的絕緣部分時,則這一部分應覆蓋上一層導電的金屬薄片(箔)或是其他等同物。
26.7用于進行耐電壓測試的設備應該有以下幾個特征:
a) 在試驗時,可以顯示應用于產品實驗的測試電壓;
b)當經過輸出設備的電流大于50uA,具有能指示不被接受性能的靈敏度。
c)至少500VA的容量。
27 濕絕緣電阻實驗
27.1 27.2和27.3中測試的結果應該符合:
a)在應用電壓下,應該沒有電擊穿或surface tracking現象。
b)面積小于0.1m2或更小的模塊,絕緣電阻不應該小于400MΩ。
c)面積大于0.1m2的模塊,測量得到的單位面積絕緣電阻不應該小于40MΩ•m2
27.2模塊經碾壓后的部分浸入到沒有腐蝕性的液體介質(表面活性劑)當中。液體介質的表面ZUI大張力為0.03N/m,溫度為22±3 ℃,電阻率35?•m。接線盒和保險絲或者其他連接器維持在液體水平面之上,并且用這種液體介質全部淋濕。非絕緣的末端則不能淋濕。
27.3在液體介質中經過兩分鐘的浸沒后,用可提供500V直流電壓的儀器兩極來測量電池板的輸出端間的絕緣電阻。
28 反向電流過載試驗
28.1當通過電池板的反向電流為電池板組件保險絲額定電流的135%時,接觸到電池板的粗棉布或是薄紙(綿紙)不應該出現火焰或者碳化;電池板本身也不應該出現持續15s鐘或者更長時間的火焰。
28.2為了確定模塊或者模板是否符合28.1中的要求,電池板放在單層的白色薄棉紙上,再擱置在19.1mm厚的木板上,并且覆蓋一層粗棉布。粗棉布在未處理之前單位質量面積為:26-28m2/kg,尺寸為:32×28。
28.3在進行28.1中的試驗時,任何電池板中的阻斷二極管都將被短路。
28.4 28.1中的試驗應該在一個通風的區域中進行,并且電池板上的輻照度小于5mW/cm2。
28.5無論哪一種結果出現,28.1中的試驗要連續進行2h或者直到得知ZUI終結果。
29接線端扭曲試驗
29.1 固定接線端的螺絲釘或者螺母應該能承受表29.1應用的扭矩達10次周期的擰緊和松弛。且試驗中不能有以下現象:
a)對接線端承重部位造成損害;
b)連貫性的喪失
c)電路接觸金屬而造成電流短路
30撞擊試驗
30.1 用于包裹那些有發生火災以及電擊危險性部位的聚合物材料以及與17.1(c)中評價一致的上表層材料應該按照30.2和30.3進行試驗。
30.2當一電池板受到如30.3中描述的那樣的撞擊時,應該不會有像第15部分(非絕緣導電部分的可接觸性)那樣定義的可接觸的導電部分 。在當沒有大于6.5cm2的顆粒從它們普通的安裝位置中濺射出來時,表層材料的破損可以被接受。
30.3當一電池板應用在具有代表性場合時,要承受6.78J能量的沖擊試驗:即用直徑為51mm,質量為535g的光滑的鋼球從高1.295m的高空自由下落。電池板中ZUI易受到撞擊的部位的每一處都要進行沖擊試驗。如果電池板的結構不允許球直接落下時,則可以用繩索將球懸掛起來,在下落的時候如同鐘擺,且在撞擊電池板表面的垂直方向上距離有1.295m。對于聚合物的接線盒,試驗在25℃下進行。并且冷卻后至零下35±2.0℃保持3個小時后再做同樣的試驗。
31耐火試驗
31.1火焰蔓延試驗
31.1.1當電池板用于裝配在屋頂之上,用于安裝在屋頂上面或是作為建筑物屋頂結構的一部分(這些結構材料的表面由等級A,B,C類屋頂覆蓋材料組成)時,應該按照屋頂覆蓋材料耐火性試驗——UL790進行火焰蔓延試驗。實驗中及實驗結束后決不能有以下現象:
a)電池板的任何部分以火焰或是炙熱的物質形式從測試面板上掉落。
b)屋頂覆蓋物部分,作為建筑物屋頂結構的一部分或是與之成為一體的電池板的任何部分,以熾熱的顆粒的形式掉落。
c)對A類材料來說,火焰蔓延超過1.82m;對B類材料來說,火焰蔓延超過2.4m;對C類材料來說,火焰蔓延超過3.9m?;鹧娴穆訌臉悠返那把亻_始測量。
d)在直接暴露在測試火焰的路徑(通道)上,有明顯的側面火焰的蔓延。包含在頂面上以及任何中間路線的火焰蔓延(比如在支架或整體模塊與屋頂木瓦間的地方)。
31.1.2對于安裝在建筑屋頂結構上面的電池板,火焰蔓延試驗時,電池板對著測試的火焰。這樣火焰就僅僅作用于電池板的頂面。
31.2 燃燒烙印實驗
31.2.1.作為建筑物屋頂結構材料的一部分(這些結構材料的表面由等級A,B,C類屋頂覆蓋材料組成)以及用于安裝在屋頂上面的電池板,應該按照屋頂覆蓋材料耐火性能試驗—UL790進行燃燒烙印實驗。試驗中及實驗結束后決不能有以下現象:
a) 電池板的任何部分以火焰或是炙熱的物質形式從試驗甲板上掉落。
b)從屋頂覆蓋中,從電池板中燃燒出一個洞;
c) 作為建筑物屋頂結構的一部分或是與之成為一體的電池板的任何部分,以熾熱的顆粒的形式掉落;
d)電池板出現持續的火焰。
32概要
32.1對于火焰蔓延和燃燒烙印實驗,測試的嚴格性(等級A,B或者C)應該相當于屋頂覆蓋材料的設計等級。
32.2對于對于火焰蔓延和燃燒烙印實驗,電池板按照提供的說明進行安裝。用電池板裝備的安裝硬件或是說明中說明的安裝方法來裝配電池板,從而進行試驗。電池板相對于水平面的傾斜度按安裝說明的ZUI小指定的傾斜度。模擬的屋頂甲板傾斜不超過416mm/m。
32.3電池板經這部分中的任何一項試驗后,都不能拿來使用。
32.4 對要求的每一種火險等級,只要求進行一次火焰蔓延和燃燒烙印實驗。
33噴淋試驗
33.1平板或者模塊應該按照33.2-33.8進行噴淋試驗。試驗不能導致非絕緣活動部分上有水,或是有水集中在包含有活動部分的間隔處。同時試驗時,電池板還要遵從:
a)26部分,絕緣體(介質)耐(電)壓實驗;
b)21部分,泄漏電流試驗。
33.2電池板按照典型應用的方式安裝在33.5中描述的設備的焦點上,并加以調整。如果電池板在噴淋下安裝或調整會影響測試結果時,則電池板的安裝按照認為可以代表產品應用的安裝方式來進行按照并調整,并且考慮安裝一種可以改變模塊方位的框架。
33.3用工廠設計的連接部分連接的相鄰的電池板組成的排列, 應用于作為屋頂的一部分時,則排列中的電池板在進行試驗時,應該按照說明用連接的部件相連。
33.4儀表線按照說明中指定的方法來連接。當連接的方法不止一種時,應用限制水進入到儀表連線部分可能性ZUI小的方法。
33.5如圖33.1,噴淋試驗儀器由三個噴頭組成,并安裝在一個供水的架子上。噴頭構造如圖33.2。所有實驗的水的壓力保持在34.5kPa。試驗產品和噴嘴間的距離約0.9m。產品放置在三個噴頭的焦點的領域,使得盡可能多的水進入到產品中。噴淋的方向與垂直方向成45度角對著電池板。
圖33.1
圖33.2
33.6測試中用的水在試驗前的電阻率為3500±175?•cm(25℃)。測試后的電阻率不小于3200不大于3800 ?•cm(25℃)。
33.7噴淋1個小時。
33.8在經一個小時的噴淋后,檢查滲入到非絕緣導電部分和在非絕緣導電部分之上的水是否明顯,并且檢查包含導電部分任意隔間中的水是否明顯。如果有排水孔,則要考慮到防止水到達非絕緣導電部分。
34 加速老化試驗
34.1用于墊圈,密封圈的材料等(除軟木賽、纖維材料和相似的材料)應該有表34.1中指定的物理性質,并且要遵從表34.2中的性質要求。這類材料不能變形,熔化或是硬到以致影響到其密封的性能。
表34.1
表34.2
35溫度循環試驗
35.1電池板應該可以承受35.2-35.4中描述的溫度的變化達200次周期。并且
a) 試驗不會導致以下結果:
1)電流連貫(連續)性的喪失;
2)接觸包含有電擊危險性的部分,比如因材料的分層或是分離的原因;
3)在包含有電擊危險部分與接觸部位間電阻的減小,以致電池板不符合第21部分——泄漏電流試驗規定的要求;
4)非金屬的導線的間隔厚度減小到要求值之下;
5)非金屬導線的間隔體積減小到要求值以下;
6)裂縫大于1.6mm,或者在非金屬導線部分外層與覆蓋層間存在的開口間距增大1.6mm。
b) 在50℃或更大以及在室溫時,電池板應該符合第26部分—介質耐壓試驗的要求;
c) 在介質耐壓實驗之后,電池板應遵從第21部分—滲漏電流試驗要求。
d) 在泄漏電流試驗之后,電池板應遵從第27部分—濕絕緣電阻試驗要求。
e) 在濕絕緣電阻實驗之后,有如13.1.6中描述的導線間隔的電池板應該遵從導線間隔安全性實驗(42部分)的要求。
f) 在間隔安全性實驗之后,有如13.1.6中描述的導線間隔的電池板應該遵從濕絕緣電阻試驗(第27部分)的要求。
35.2在一空氣流通室內放置3個樣品,室內的濕度和溫度可以變化和控制。室內的濕度控制到濕氣不會在樣品表面積聚。用導線將接線端與樣品框架連接起來,以不間斷地探測個別的電流連貫性消失,以及在電路和接觸金屬間電阻的損失情況。
35.3樣品放置在上述提過的室內,并確保周圍空氣能夠自由循環。支撐或安放樣品的物體的熱傳導要底,以使得樣品熱絕緣。
35.4每次試驗包括:
a) 試驗中,室內溫度的轉變從25℃到零下40℃。
b) 樣品在零下40℃保持30分鐘,或者直到電池板在室溫的2℃以內,但這時保持的時間要長些,但決不能超過1小時45min。
c) 室內溫度的轉變從零下40℃變化至90℃。
d) 樣品在90℃保持30分鐘,或者直到電池板在室溫的2℃以內,但這時保持的時間。
e) 室內溫度的轉變從90℃變化至25℃??偟闹芷跁r間不超過6小時。如果開始或者200次循環后的溫度為25℃,則名義室溫可以在15℃到35℃范圍內。所有溫度的轉變中,試驗室內溫度比率的瞬間變化不能超過120℃/h。如圖35.1。
36 濕度測試
36.1電池板應該進行36.2-36.6中10次濕冷凍試驗并且:
a)試驗不能造成:
1)電流連貫(連續)性的喪失;
2)接觸包含有電擊危險性的部分,比如因材料的分層或是分離的原因;
3)在包含有電擊危險部分與接觸部位間電阻的減小,以致電池板不符合第21部分——泄漏電流試驗規定的要求;
4)金屬部分的腐蝕;
5)非金屬的導線的間隔的厚度減小到要求值之下;
6)非金屬導線的間隔的體積減小到要求值以下;
7)裂縫大于1.6mm,或者在非金屬導線部分外層與覆蓋層間存在的開口間增大1.6mm。
b) 在進行這項實驗同時,電池板應該符合第26部分—介質耐壓試驗的要求;
c) 符合介質耐壓要求同時,電池板應遵從第21部分—滲漏電流試驗要求
d) 符合滲漏電流試驗要求時,電池板應遵從第27部分—濕絕緣電阻試驗要求。
e) 在濕絕緣電阻實驗之后,有如13.1.6中描述的導線間隔的電池板應該遵從導線間隔安全性實驗(42部分)的要求。
f) 在間隔安全性實驗之后,有如13.1.6中描述的導線間隔的電池板應該遵從濕絕緣電阻試驗(第27部分)的要求。
36.2在一空氣流通室內放置3個樣品,室內的濕度和溫度可以變化和控制。用導線將接線端與樣品框架連接起來,以不間斷地探測個別的電流連貫(連續)性的喪失,以及在電路和接觸金屬間電阻的損失情況。
36.3樣品放置在上述提過的室內,并確保周圍空氣能夠自由循環。支撐或安放樣品的物體的熱傳導要底,以使得樣品熱絕緣。
36.4試驗設備和試驗的安排應該使得可以避免冷凝物滴在樣品上。
36.5每次試驗循環包括:
a)室內溫度的變化從25℃到85℃;
b)在85℃下保持至少20小時;
c)從85℃變化到負40℃;
d)在零下40℃下保持30分鐘,并且
e)從負40℃變化到25℃。當溫度在0℃或以上時,試驗室內溫度相對于時間的變化不大于120℃/h 。當溫度小于0℃時,試驗室內溫度相對于時間的變化不大于200℃/h ??偟淖兓瘯r間和在負40℃下停留的時間一起不超過4小時。如果開始或者10次循環后的溫度為25℃,名義室溫可以在15℃到35℃范圍內。一次循環總的時間不超過24小時。如圖36.1。
36.6當試驗室內溫度為85℃時,空氣相對濕度為85±2.5%。在所有的溫度轉變過程中,室內空氣與外界空氣隔絕,以使得水蒸汽可以冷凝在電池板上。
37 大氣腐蝕實驗
37.1鹽水噴霧試驗
37.1.1一完整的模塊樣品或是應用于模塊中具有代表性的標本樣品材料應按37.1.3-37.1.11進行鹽水噴霧試驗。
除外:本身有抵抗空氣腐蝕能力的模塊中使用的材料,比如塑料,不銹鋼,鋁等。
37.1.2參照37.1.1,試驗后,用肉眼觀察,測試樣品上的腐蝕部分不能多于參考樣品上的腐蝕部分。腐蝕區域用從劃線處開始的腐蝕蔓延來判定。
37.1.3鹽水噴霧試驗包括的設備有:試驗室(長寬高為1.22m,0.76m,0.91m)或更大;加熱室內的裝置;必要的控制手段。
37.1.4用于鹽水噴霧的塔放置在室內中心位置,并提供117到131kPa壓力的濕空氣以使得溶液形成較好的霧狀進入到室內。
37.1.5在鹽水溶液中,普通鹽占蒸餾水質量的5%。整體溶液的pH值為6.5到7.2之間,并且在35℃時的比重為1.026到1.040之間。整個測試過程中室內溫度保持在33到36℃范圍之內。
37.1.6測試樣品放置在塑料架上并與垂直面成15度角。
37.1.7試驗室覆蓋物或天花板上的水滴會轉移滴在樣品上。從樣品上掉下的水滴將不再循環,而是通過安置在設備底部的排水溝導走。
37.1.8 參考樣品——鍍上一層102mm×305mm的鍍鋅層鋼板用來作為比較。選擇的樣品能代表在G90或者G60鍍層指示的要求下,可被接受的ZUI小厚度鍍鋅層的樣品(在應用時,參照絕緣部分的接觸,第15部分)。G90或者G60鍍層指示的要求的確定,與在鍍鋅鐵板和鋼板上鍍層厚度的標準測試方法(ASTM A90-81(1991))一致 。ZUI小厚度鍍鋅層應該考慮到可以滿足抵抗腐蝕的要求。
37.1.9在放置于鹽水噴霧室之前,鍍在參考樣品上的鋅層用肥皂和水洗凈,用酒精和乙醚進行沖洗,干燥; 切口邊緣用油漆、蠟或者其他有效的介質保護起來。
37.1.10 在實驗的樣品及參考的標本上劃一道約152mm長的凹槽,以暴露出下面的鋼材料。
37.1.11試驗一直繼續直到測試或者參考樣品的鍍層破壞以及下面的鋼材料形成腐蝕的產物。
37.2潮濕的二氧化硫/二氧化碳
37.2.1一完整的模塊樣品或是應用于模塊中具有代表性的標本樣品材料應按37.2.3-37.2.9進行潮濕二氧化硫/二氧化碳試驗。
除外:本身有抵抗空氣腐蝕能力的模塊中使用的材料,比如塑料,不銹鋼,鋁等。
37.2.2試驗后,用肉眼觀察,測試樣品上的腐蝕部分不能多于參考樣品上的腐蝕部分。劃定區域的腐蝕用從劃線處開始的腐蝕蔓延來判定。
37.2.3試驗中需要有:試驗室(長寬高為1.22m,0.76m,0.91m)或更大(如果需要的話),水套,恒溫調節的加熱裝置(以保持溫度在35±2℃)。
37.2.4商業圓筒中的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在壓力下輸入到試驗室內。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的體積量都為試驗室體積的1%,并每天注入到試驗室內。在每天通入新的氣體之前,前一天遺留的氣體要被清除出試驗室。試驗室底部保留少量的水以保持一定的濕度。
37.2.5測試樣品放置在塑料架上并與垂直面成15度角。
37.2.6參考樣品——鍍上一層102mm×305mm的鍍鋅層鋼板用來作為比較。選擇的樣品能代表在G90或者G60鍍層指示的要求下,可被接受的ZUI小厚度鍍鋅層的樣品(在應用時,參照絕緣部分的接觸,第15部分)。G90或者G60鍍層指示的要求的確定,與在鍍鋅鐵板和鋼板上鍍層厚度的標準測試方法(ASTM A90-81(1991))一致 。ZUI小厚度鍍鋅層應該考慮到可以滿足抵抗腐蝕的要求。
37.2.7在放置于試驗室之前,鍍在參考樣品上的鋅層用肥皂和水洗凈,用酒精和乙醚進行沖洗,干燥; 切口邊緣用油漆、蠟或者其他有效的介質保護起來。
37.2.8在實驗的樣品及參考的標本上劃一道約152mm長的凹槽,以暴露出下面的鋼材料。
37.2.9試驗一直繼續直到測試或者參考樣品的鍍層破壞以及下面的鋼材料形成腐蝕的產物。
38金屬鍍層厚度的測試
38.1確定14.1和14.2中提及到的鋅或者鎘覆蓋層厚度的方法如下38.2-38.9。
38.2用于測試金屬覆蓋層厚度試驗的溶液用蒸餾水配制制得,溶液中包含200g/l試劑級(或更好)的CrO3和50g/l試劑級(或更好)的濃硫酸。后者相當于27ml/l的濃硫酸(比重為1.84,濃度為96%)。
38.3實驗的溶液放置在一個玻璃容器中并配置一個分液漏斗,分液漏斗出口處裝配了一個活塞和一個內徑約0.64mm。
38.4樣品和測試的溶液應該保持在試驗室中足夠長的時間,從而達到與試驗室溫度一致,而且應該記錄下這一溫度。試驗時室內溫度應該為21.2-32.0℃。
38.5測試前,樣品應該全面清洗干凈。所有的油脂,漆,涂料或者其他非金屬覆蓋層,包括外殼的油污,都有溶劑去處掉。之后樣品用水徹底清洗干凈并用干凈的粗棉布擦干。
38.6測試樣品放置在一個有17-25mm孔徑的支撐物上。測試的表面相對于水平面傾斜約45度角,以使得溶液液滴沖擊在一點時,并且很快流掉。
38.7試驗中,活塞始終敞開并且記錄秒數直到滴落的液體將金屬保護層溶化。
38.8抽簽測試樣品至少要在內部表面測三個或者更多的點(但除了有切線,鋼印,和線條紋的表面)。外部表面同樣要測試這么多的點。測試的地方應該選在金屬覆蓋層ZUI薄的地方。
38.9為計算金屬覆蓋層的厚度,按照試驗的溫度,從表格38.1中選擇適當的厚度因數乘以時間(時間的確定見38.7中的說明)。
表格38.1
39耐熱性測試
39.1概要
39.1.1電池板中的每一個典型的電池都要間歇地承受模擬反向電壓局部加熱這種情況達100小時(如39.1.2-39.9.8中),試驗不能造成:
a)接觸有電擊危險的部分;
b)焊料的熔化;
c)任何其他發生火災和電擊的危險。
39.1.2當模塊工作時的電流超過單個電池或者排列中一組電池的簡化短路電流的時候,就會出現39.1.1中反向電壓局部加熱的情況。
39.1.3測試試驗的程序如下:
a)適當電池的測試電源和儀器的選擇和連接
b)熱點測試水平的確定
c)局部耐熱實驗的熱傳導
39.2電池的挑選和使用儀器
39.2.1受影響電池的熱點加熱的程度部分取決于反向電壓時的(電流-電壓)I-V特性。在一個給定的電池板中電池與電池的反向電壓時的(電流-電壓)I-V特性可能很大的不同。
39.2.2模糊反向電壓(電流-電壓)I-V特性曲線(電池數目至少為10),用以下方程式來確定。無論那一極限先達到,用反向電壓時,從0到ZUI大電壓限(VL),或者用反向電流時,從0到ZUI大電流限(IL)。
IL=Isc, 或者
VL=N×Vmp
其中Isc時通常電池在100mW/cm2,額定工作溫度時的短路電流。
N是經由旁路二極管的系列電池的數目,旁路二極管:
a)作為電池板整體的一部分,或者
b)在標記中描述了它在電池板中的應用。參照47.9。
Vmp是通常電池在100mW/cm2,額定工作溫度時的平均的ZUI大功率電壓。
當沒有有關旁路二極管的信息時,N等于系列電池的數目。
39.3侵入的方法
39.3.1參照39.2.2,用侵入方法確定電池的I-V特性時,每個測試的電池要有單獨的正極和負極導線使得它能獨立的(不受約束的)接觸其它電池。
39.3.2繪制測試電池的反向電流電壓曲線圖。電池鑒別為A類(限制電壓)或者B類(限制電流)。得到的圖類似圖39.1。
39.3.3參照39.3.2,試驗中需要通過電極提供給電池一反向電壓來得到電流電壓曲線圖。測試的電池不能被光照。
39.4非侵入方法
39.4.1只有當模塊由單一系列的電池串聯成并且在沒有旁路的二級管時, 用非侵入方法來確定電池的電流電壓特性曲線。當電池板通過一個已知的電流(小于光照的短路電流),這一方法除了一個電池外,其余的都被均衡的輔照。這導致了遮蔽電池的反向偏置(壓),而其他被光照的電池處在正常的順向偏壓。
39.5電池選擇的理論和方法
39.5.1舉個例子,如圖39.2,在一知道精確電流數值為A,當一個電池沒有光照的情況下,電池末端的輸出電壓Vo等于所有電池在光照的通常情況下模塊的輸出電壓Vam,減去單個電池電壓Vc,減去無光照電池的反向電壓Vr。即
Vo=Vam-Vc-Vr
在確定模塊的普通輸出電壓和單個電池的電壓時,都要配置精確的電流。在準確電流下,電池與電池間的反向電壓是不定的(對分流電阻的要高)。因此屏蔽ZUI高的分流電阻時,模塊輸出電壓ZUI??;屏蔽ZUI小分流電阻時,模塊輸出電壓ZUI大。
39.5.2在用非介入(侵入)方法測試相對電池的電流電壓特性時,模塊用可變的電阻器相連,這樣使得輸出的電流可以保持在一個定值(不管哪個電池被遮蔽,電流都一樣)。
39.5.3模塊按照39.5.2中描述的方式連接并被照明時,每個電池都將輪流的被遮蔽。調整電阻器以調整電流使得其為預先選擇的固定值,并且測量模塊的輸出電壓。當輸出電壓ZUI大時,被屏蔽的電池的分流電阻ZUI??;當輸出電壓ZUI小時,被屏蔽的電池的分流電阻ZUI大。電池的分流電阻在中間值時,模塊輸出的電壓也在中間值。
39.5.4非介入(侵入)方法的測試僅僅是相對的,在這種方式下并不能得到電阻的數值。模塊中的電池可能是限制電壓的(高的分流電阻,A類),可能是限制電流的(低的分流電阻,B類),或者是兩者的結合(參照39.3.2)。雖然低分流電阻電池可能有高的局部耐熱水平,但總體來說,具有高的熱點耐熱水平的電池,其分流電阻也高。
39.5.5測試時,在一個平板或者模塊中選擇3個不相鄰的電池:一個代表有ZUI大分流電阻的;一個代表平均分流電阻的;
39.6熱點測試水平的選擇
39.6.1這一部分實驗程序的目的是選擇加熱的水平和相應的測試條件,使得當電池板處于這樣的加熱的水平和測試條件下時,相似于局部受熱的情況。局部受熱的嚴重性依于排列電路的結構、排列I-V運行狀況、周圍熱量的條件、總的輻照水平、受影響電池的原有特性。當模塊組成光伏電路時,施加在單個電池上的反向電壓能達到系統的電壓,除非適當的使用旁路二極管。當電池板在使用中,其標記中說明的旁路二極管數量ZUI小時,VL設置為通過單個電池的ZUI大的能夠應用的反向電壓。
39.6.2熱電偶附于電池絕緣系統中。參照19.11和19.12。
39.6.3在39.7.1-39.8.1中,分別指出了A類電池和B類電池詳細的水平。
39.6.4實驗時,周圍空氣的溫度20±5℃,并且有一輻射加熱源,能夠使得背面模塊的電池溫度達到NOCT±2℃。
39.7 A類電池(高的分流電阻)
39.7.1關于反向電壓加熱的控制參數:
a)ZUI大的電池反向電壓(VL)
b)電池光輻照度水平
c)周圍熱量的環境
39.7.2 VL等于單個電池的N倍,N是一系列經由指定或整體旁路二極管的電池的數目。
39.7.3光照水平直接控制熱電流水平,從而控制功率水平。如圖39.3中所示,對任何A類型的光伏電池來說,提供了相當于ZUI壞情況下功率浪費的一個單一的光照水平。調整在試驗電池上的光照水平使得功率浪費ZUI大,并調整電流為ITEST, ITEST為電池在100mW/cm2,在額定工作溫度下的ZUI大的功率電流。
39.8 B類電池(低的分流電阻)
39.8.1 B類電池的電池分流電阻很低以致電池ZUI大的反向電壓為一固定值。 當測試的電池完全被遮蔽,而且電流ZUI大時,惡劣的加熱現象就會出現。因此輻照度不大與5 mW/cm2。這一光照提供室內照明和紅外熱源。電流IL等于普通電池在100mW/cm2,在額定工作溫度下的短路電流。
39.9試驗的實行
39.9.1參照39.7.3或39.8.1,選擇的三個試驗的電池將進行循環加熱的試驗,持續的總的時間為100小時(按39.9.2-39.9.6中指明的進行)。
39.9.2提供定(不變的)壓(A類電池)和定流電源,并連接到測試的電池上。運用電極給電池提供反向的電壓。電壓調整至VL,電流調整至ITEST(A類電池)或者IL(B類電池)。參照39.7.2-39.8.1。
39.9.3應用在電池板的紅外熱源和可見光控制在5 mW/cm2下,并使得單一的模塊電池的溫度等于額定工作溫度(NOCT)±2℃。周圍空氣靜止且溫度為20±5℃。
39.9.4 對于A類型的電池,用一增加的光源照明每個測試的電池以達到39.7.3(圖39.3)中確定的水平。在電源和紅外電源開啟之下,通過調整平衡測試條件穩定后的輻照度水平得到電流ITEST的方法,這種光照條件很容易達到。
39.9.5提供的電源,紅外電源及光源達一個小時,隨后要有足夠的間隔時間以使得測試的電池的溫度降至周圍溫度的10℃之內。
39.9.6這一操作將被重復直到總的累積的時間為100小時。
39.9.7當電池在外加電壓條件下時,測試過程中每隔24小時用肉眼檢查測試的電池和相鄰封裝系統的區域。
39.9.8試驗的結論:檢查模塊中明顯的熔融的焊料,包裝的開口,分層,底層被灼燒的點。
40電弧試驗
40.1概要
40.1.1如果通過電池或者連通裂縫的電流(在額定工作電壓下)和電壓的位置在圖40.1中的“電弧試驗”區域,那么電池板應遵從40.1.2-40.6.3中的規定。同時請看47.9。
40.1.2參照40.1.1,在模擬電池或連通裂縫條件這一過程中,應該不能點燃電池板。
40.2方法A
40.2.1將測試的相似電池板連接成一系列,使得通過斷口處的開路電壓等于配置了指定的旁路二極管的電池板在通常應用下的電壓值。電池板的輻照度為80 mW/cm2或更大,溫度為20-30℃。
40.3方法B
40.3.1單一電池板用40.5.2中獨立的電源連接成一系列,以提供電源的余部。試驗時,電池板的輻照度為80 mW/cm2或更大,溫度為20-30℃。
40.4方法A和B
40.4.1 包含在電池板中或是標記中記述的所有的旁路二極管,都要包括在測試的電路當中。
40.5方法C
40.5.1提供單個電池板用于點燃性嘗試。但是,所有的電弧電源都用外部的電源(如40.5.2中描述的一樣,用模塊電路的無源部分連接成一系列來提供電源)。在必要時,電池要進行跨接以包括電池板絕緣系統中指定的部分。
40.5.2參照40.3.1和40.5.1,電源的電壓為一常數(用一系列連接的限制電流的電阻器來達到)。整個系統中參數如下:
a)斷路電壓——有特定旁路二極管的電池板在普通應用的過程中通過斷路的電壓。
b)短路電流——當調整限制電流電阻器使得經過電池板的電壓的測試值為0時的電流值。但不小于電池板的額定短路電流的80%,不大于電池板的額定短路電流。
40.6所有方法
40.6.1系統的負載為短路電流。
40.6.2電池板中的任何連接部分將被斷開。選擇的間隙處要處于ZUI壞的情況下:在選擇的間隙點處,由ZUI大的開路電壓或者ZUI大的短路電流。
除外:當連接是用圓形或柔軟的編織構造的導線連接(安全機械地連接至它所連接的點),這樣的連接不被斷開。編織構造或絞合導線不應有減小它可動性能的作用。在接線點處,導線部分可以有焊接層。
40.6.3電弧在間隙處和電池板在使用時電弧可能接觸到的材料處滑過,每一測試的位置電弧持續時間為15分鐘。
41機械荷載試驗
41.1電池板和安裝在電池板上的硬件應能承受如圖41.1以及41.2指定的荷載達30分鐘,并且沒有明顯的結構和機械上的損害。模塊應用于建筑墻體或者屋頂結構的一個部分,并且是作為結構中的主要部分時,則偏斜的程度不大于L/240,L等于偏斜部分的靜跨度。所有的玻璃材料應能承受41.2中指定的荷載。
41.2向下或者向上的設計荷載為146.5kg/m2,或者為廠商設計的一荷載值(大于146.5 kg/m2)。所有測試時使用的荷載為設計荷載的1.5倍(除了屋頂上安裝構造的向上的荷載),如圖41.1。向上和向下荷載不能同時施加。
42 導線間隔安全性測試
42.1當按42.2和42.3中進行試驗時,用于從模塊上分離接線盒的拉力應不小于155.7N或者為配線間隔或配線盒重量的4倍(或更大)。對于上表層或者底板先于粘合劑損壞的實驗,則作用于上表層或者底板使之損壞的力應用于確定依從性,并且不能小于指定的ZUI小分離的力。
42.2 七個包含有用粘合劑連接在模塊上的接線盒的組件將用于測試。一個在基準條件下進行。三個的測試條件與溫度循環試驗的條件一致,如第35部分。另三個的測試條件與濕度試驗的條件一致,如第36部分。
42.3應用在測試組件上的力其目的在于使接線盒從模塊上分離下來。試驗時,力一直作用直到接線盒從模塊上分離下來;或者上層或底層損害掉。
生產線測試
43 工廠耐壓測試
43.1在進行常規生產線的試驗時,每個電池板中,在包含有電擊部分和可接觸金屬部分,應該能承受43.2中指定的直流電位達1分鐘并且沒有擊穿現象。
除外1:如果測試的電壓值增加到43.2指定值的120%,則測試的時間要減到1秒。
除外2:額定電壓小于30V或者更小的系統中電池板系統不需要測試。
43.2測試的直流電壓應該為2V+1000V,V為額定ZUI大可接受的系統電壓。
43.3測試的設備應可以顯示測試產品的測試電壓。這可以通過測量試驗導線端的電壓或者用一其他相當的方法來實現。測試設備還要可以有效顯示不被接受的性能。這一顯示包括有:
1)聽得見的(在背景噪聲之上,如果能很容易的被聽到的)
2)看得見的(如果能使操作者注意到的)
3)一個能自動抵制不被接受產品的設備。如果不能接受的性能是可見或者可聽到的,那么顯示要始終存在并是顯著的,直到測試設備被重新手動設置。
43.4 43.2中指定的電壓可以用各種方便的電源來提供,這些電源的容量至少要有500VA。
除外:如果顯示測試電壓的設備安置在輸出電路,用來維持43.2中指定的電壓
容量可以比500VA低,(但設備不能損壞)。電壓可以不斷的進行調整。
43.5 如果測試電壓下的泄漏電流超過50uA,測試設備顯示不可接受性能的時間在0.5s之內。
43.6當模塊已經完成并準備好要包裝,或當除了覆蓋層或影響到測試性能的部分外,模塊其余部分已完成時,試驗在這時進行。
44工廠電壓,電流和功率測量試驗
44.1每一模塊產品的短路電流(Isc),ZUI大功率(Pmax),斷路電壓(Voc)都要按照適當的測試程序(地面用光伏模塊和用參照電池組成的排列的電性能的標準方法ASTM E1036-85,或光電設備**部分:光伏電壓-電流特性測量,IEC904-1)進行測量。測試結果用適當的矯正程序使得為標準條件(STC)下的結果。測試得到的短路電流(Isc),ZUI大功率(Pmax),斷路電壓(Voc)的數值應該在容許的偏差之內,參照48.2。測試中還要應用到18.1,18.2中提及測試程序。
除外:請看附錄SA。
45接地阻抗測試
45.1有接地導線的電池板易接觸到導電部分時,電池板應進行常規的生產線測試,從而顯示出接地線和所有易接觸的導電部分間的電阻。
45.2試驗中任何適當的顯示裝置,如歐姆表,低壓電池和buzzer combination,或者類似的設備都可用于45.1中的測試。
額定值
46詳細說明
46.1電池板的電學方面的額定值包括表格46.1中指出的電壓,電流和功率額定值。
表格46.1
標記
47詳細說明
47.1電池板應該有簡單的、清晰的、永久的一個標記,標記包括:
a)制造商的名字,商標,或其他描述的標記(通過這一標記可以鑒別出對產品負責的機構)
b)模塊序列號或相當資料
c)額定的電學參數,參照46.1
d)生產日期或是生產的周期時間(不超過任意三個連續月的時間)
除外1:如果產品的牌子或商標是私有的話,鑒別制造商時,可能用的是一個可追蹤的代碼。
除外2:生產的日期可能是縮寫的;或者可能是按民族習俗慣例的一個代碼;或者是制造廠商確認的一個代碼;但使用的代碼要滿足以下條件:
a)在10年之內不能重復;
b)不需要再參考廠商的生產記錄來確定產品的生產日期。
47.2 這一永久標記應該用經過澆鑄、模壓沖鍛、鋼印、壓印或者刻蝕的金屬,從而確保其永久性,或者是永久壓印在對力敏(壓力敏感)的標簽上并且遵從標記和標簽系統的標準――UL969。確定標記是否具有永久性要考慮到這一部分的普通應用、處理、貯藏及其他類似的處理。
47.3如果電池板的制造在不止一個工廠里時,則應該有標記顯示出不同制造廠的地點。
47.4功率輸出的接線柱接線、導線、連接器、或者電池板的其他連接手段應該有以下指明標記的一種:
“+” 和“—”或
“POS”和“NEG”或
“POSITIVE”和“NEGATIVE”
47.5在溫度的測試過程中,如果區域安裝導線或者導線可能觸及到的導線間隔部分的溫度大于60℃時,則電池板應標記上47.5(a)或(b)中的一個說明,或者標記上相當的說明。標記的位置應該在區域連接附近的位置,且在安裝的過程中要易被看到。
a)“對區域連接,用NO._AWG的導線,隔絕的ZUI小溫度為75℃”或者
b)“對區域連接,用NO._AWG的導線,隔絕的ZUI小溫度為90℃”
47.6如果電池板的壓力導線連接器不適用鋁導線,或者如果制造商用的壓力導線連接器用的僅僅是銅線,則電池板應該標記上,或者在接線端鄰近處標記上“僅僅用銅導線”,“僅僅銅” 或相當的說明。這個標記要與47.5中的標記要求相結合。
47.7如果電池板的壓力導線連接器即適用銅和鋁導線,并且如果制造商用的壓力導線連接器用的是銅和鋁導線,則電池板應該標記上(獨立于其他任何接線端的標記)“用鋁或銅導線”,“鋁-銅”或相當的說明。這個標記要與47.5中的標記要求相結合。
47.8參照13.3.3,電池板有非金屬導線間隔的應該標記上“僅僅用于非金屬的導線間隔系統”或者相當的說明。
47.9 電池板應該標記以下內容:
a)指出ZUI小可接受的二極管的額定功率并顯示出旁路的構造。或者
b)參考廠商手冊,在參考的手冊(資料)上可以找到旁路二極管的相關信息。電池板的制造商應該提供這一手冊。
除外1:當系統的直流電壓的額定值等于耐熱試驗和電弧試驗中限定的電壓(VL)時,不需要有標記或者手冊。分別參照39.2.2和40.1.1。
除外2:當二極管的類型,額定電壓,額定電流,和構造(配置)在安裝說明中有標示時,則配有二極管的電池板不需要再標記。
47.10電池板應該標記上(相對于ZUI大額定電學參數時的)一個可以接受的系列保險絲。
47.11電池板應該標記上相對于它作為屋頂覆蓋層的耐火額定值。電池板應該標記上“不耐火”,除非它遵從耐火等級的要求。如果電池板是耐火的,而且它的應用(用途)是廠家規定的話,那么這類電池板應該有相應的標記,舉個例子,如標記上“B類屋頂上安裝的6個獨立式的模塊組成C類屋頂”。
47.12如果模塊是作為平板的一部分時,則要提供它作為單獨實體時的所有標記。
47.13電池板應用于結構承載負荷大于146.5kg/m2時,則應標記上應用的實際載荷。
48安裝和裝置說明
48.1電池板應提供機械和有關電方面的安裝說明以及電池板的額定的電學參數。當耐火等級依賴于特定的安裝結構,特定的空間,或者與屋頂或其他構造間特定的連接方式時,則一些特定的因素或參數應該包括在說明中。
48.1.1有關電方面的安裝說明應該包括布線方式的詳細說明。布線方式遵從美國國家電工規范(National Electrical Code)。詳細說明包括:
a)接地方式
b)導體的尺寸,類型和額定溫度
c)過流保護的類型
d)ZUI小和ZUI大的電纜直徑(當連線用的是電纜時)
e)應用到接線盒時,接線方式的限定
48.1.2在屋頂安裝時的機械安裝說明應包括:
a)說明用于確保電池板安全連在屋頂上的ZUI少機械步驟(ZUI方便)的方法
b)對于不是一體的電池板(如圖41.1),說明組件要安置在額定應用耐火等級的屋頂之上。
c)指示出任意的小于127mm/305mm的傾斜度,以保持一耐火等級。
48.2 在48.1中提及的電學方面的額定值應該包含48.1說明的信息和以下聲明:“在標準條件下,電學方面特征在Isc、Voc、和Pmax顯示值的±10%之內”
除外:偏差可能小于±10%或者可以被忽略掉,如果在生產線測試(參照44.1)過程中測量的值:
a)當指示的是比較小的公差,并且這一公差在說明中的容許偏差之內?;蛘?/i>
b)當公差被忽略掉,并且與說明中的值一樣。
48.3安裝說明書應該包含有不要將電池板直接放置在人工集中的光照之下的建議。
48.4用組件安裝成的一個產品應該配有裝配說明書,并有詳細充分的說明使得能容易的進行產品的裝配。
補充SA-樣品生產線實驗
SA1 范圍
SA.1.1 補充說明了對生產電池板要進行的實驗。
SA2 樣品尺寸
SA2.1參考生產線生產能力的記錄信息,確定測試樣品的數目。
SA2.2當沒有生產線生產能力的記錄信息時,則100%的生產線產品的實驗都要進行直到有足夠的樣品可以證明符合規范要求。
SA3 工廠電壓、電流、功率測量實驗
SA3.1 對SA2.1中指定的樣品,要進行41.1中的實驗。記錄的Isc,Pmax和Voc的值應該在標記容許值之內。
附錄A
構件標準
這一標準中有關構件評估的標準如下:
標準標題—UL標準名稱
保險絲盒-UL 512
絕緣材料-概要,系統-UL 1446
標記和標簽系統-UL 969
出線盒,嵌入式裝置盒和蓋層,非金屬的-UL 514C
出線盒,金屬的- UL 514A
設備和裝置中塑料材料,可燃性實驗-UL 94
聚合材料-現成構件-UL 746D
聚合材料-長期性能評估-UL 746B
聚合材料-短期性能評估-UL 746A
聚合材料-用于電設備的評估-UL 746C
印刷線路板-UL 796
屋頂覆蓋材料,測試其耐火性能-UL 790
設備邊緣的鋒利性實驗-UL 1439
接線端,電快速連接-UL 310
壓延絕緣管道-UL 224
銅導體的導線連接器和焊接片-UL 486A
鋁導體的導線連接器-UL 486B
導線和電纜,絕緣的熱固性塑料-UL 44
導線和電纜,絕緣的熱塑性塑料-UL 83
加拿大標準要求的比較指導,CRG 1703
平面光伏電池板的UL和加拿大標準
產品種類:平面光伏電池板
UL邏輯編號:QIGU7,QIGU8
UL標準:
平面光伏電池板
UL1703
第三次修訂
加拿大標準:
平面光伏電池板
ULC/ORD-C1703-01
第二次修訂
這一加拿大要求的指導,僅用于鑒別除了UL要求外的來獲得C-UL的標記的加拿大要求。這一指導不能取代用來參考和比較UL和加拿大要求中的標準。當要求沒有指明地點時,與UL標準中一致的要求同時滿足加拿大標準中的要求。
C-UL中產品調研的實際要求可能與這一指導中有些要求(這些要求為指定的性質、特性、部件、材料或系統方面的要求)不一樣。
CRG:1703
出版編號:2
出版日期:2002年3月15日
這一指導的修訂將在發行的修訂頁或者增加頁中,并注明發行的日期。只有當指導整合了ZUI近采用的修訂,加拿大標準要求的比較指導才會發行流通(通用)。所有的修訂在傳送通知中詳細說明,并在通知中有ZUI近的一組修訂頁。
以下略述了平面光伏電池板的要求。ULC/ORD-C1703-01是在UL1703要求的基礎上的一個要求,是對具有UL標記產品的進一步的要求。UL提供給符合加拿大標準要求的產品一個證明程序。C-UL標記是廠商產品遵從UL標準并進一步遵從加拿大標準的要求的一個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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