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昨晚發生今年“第12跳” 確認該員工身亡



【論壇討論】假如你是郭臺銘,如何應對“富士康十一連跳”?
5月27凌晨來自香港媒體方面的消息,5月26日晚11點富士康深圳龍華廠區大潤發商場前發生第12起員工跳樓事件,現場尚存血跡。死者是C2宿舍一位男性。RTHK引述新華社報道,稱昨晚11時32分接到富士康一葉姓員工電話,稱其10分鐘前在富士康龍華園區D2宿舍樓宿管辦門口見到一男子倒於地上,現場已被封鎖。富士康媒體辦向記者證實,富士康當晚確有一名員工墜樓身亡。
富士康大股東郭臺銘昨日到深圳,了解連串員工墮樓事件。對于無法阻止悲劇發生,他多次鞠躬道歉,并愿意收回要求員工簽署的自殺免責聲明,又指部分自殺個案涉及男女感情問題,他無辦法阻止事件發生。
深圳市委書記王榮亦到富士康廠房了解。
關于富士康:富士康科技集團創立于1974年,是專業從事電腦、通訊、消費電子、數位內容、汽車零組件、通路等6C產業的高新科技企業。憑借扎根科技、專業制造和前瞻決策,自1974年在蘇州肇基,特別是1988年在深圳地區建廠以來,富士康迅速發展壯大,擁有60余萬員工及全球頂尖IT客戶群,為全球ZUI大的電子產業專業制造商。2008年富士康依然保持強勁發展、逆勢成長,出口總額達556億美元,占中國大陸出口總額的3.9%,連續7年雄居大陸出口200強榜首;躍居《財富》2009年全球企業500強第109位。
富士康將責任歸咎于員工、社會、媒體
在富士康發生本年度6起員工墜樓事件之后,深圳市總工會經過所謂調查,在沒有調查清楚任何一起墜樓事件具體原因的前提下,也就是在沒有任何直接具體根據的情況下,就做出主要是員工個人年齡特征和心理原因的結論,并強調“這是一個社會問題”——試圖用員工個人責任和社會責任替換富士康的責任。
今天,在墜樓事件幾乎迅速翻倍的嚴峻情勢下,富士康方面干脆直接赤膊上陣,利用工會不負責任的結論為自己推卸責任。不過和深圳市總工會的調門相比,更進了一步——
就員工“個人責任”來說,干脆將墜樓事件的責任從當事員工的身上,直接推到所有富士康活著的員工身上;這對富士康來說,從事后推卸責任變成了事前撇清責任;對員工來說,從事后追責變成了事前擔責。
就“社會責任”而言,富士康領導者竟罔顧事實,亂潑臟水:不下10次強調希望媒體作正面、正常的報道。不斷說“媒體要多以正面報道來看事情,社會要多點‘健康、光明’的正面報道才能增強社會的安定”。將社會安定和自己綁在一起,言下之意,似乎媒體的責任比富士康的責任還要大;似乎短短數月富士康十多名員工墜樓屬于正常,媒體報道出來倒不正常了。[詳細]
富士康《致富士康同仁的一封信》曝光 與員工簽“不自殺協議”
要求員工不向公司提出法律之外過當訴求,絕不采取過激行為導致公司名譽受損或生產經營秩序造成困擾;公司有權在本人身體或精神出現異常情況下將本人送醫治療。[詳細]
追問:如何阻斷富士康的自殺鏈條?摩登時代的悲劇縮影?
許多媒體的報道都提到了富士康與《摩登時代》中那家公司的相似性。比如,據《南方周末》報道,在富士康觀瀾園區的插針機流水線上,人幾乎被機器劫持了。有工人說:“就站在機器前,‘罰站’8小時(一個班8小時),一直工作。站著的時候,有個東西掉了彎腰去撿,恨不得一直有東西掉,一直不用站起來。要是可以躺一分鐘,那就是天大的享受。”再比如,富士康每位員工從流水線下班以后,就連吃飯也是從傳送帶上拿飯盒,然后找到位子去吃等。
接受記者采訪的專家中,也無一例外地提到了富士康的制度和環境的機械性。
北京師范大學心理學院教授劉翔平認為,連續發生自殺事件的根本原因是勞動時間太長,造成員工身心疲憊。在這種情況下,員工又很少與人溝通交流,沒有社會、文化生活,身心上的疲憊無法排解。“就算是對于一個正常的人,一天的生活除了必要的吃飯睡覺就是在生產流水線上,這是誰都受不了的,更不要說自身容易罹患抑郁癥的人,可能就會產生痛苦和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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